购买涉水险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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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20:40:54
2011年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农业部颁布的《全国耕地土壤监测办法》和201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土壤环境监测行为进行规定,规定监测主体、监管主体等,初步构成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当含有目标分析农药的粗提液经过免疫亲和色谱柱时,样液中对该抗体有亲和性的农药就被选择性地结合到同定相上,淋洗去除非目标分析物后,在适当条件下用少量溶剂洗脱,可选择性地分离富集目标分析农药。因此研究开发具有高选择性分离富集功能的农药残留分离净化技术是农药残留分析技术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一)免疫亲和色谱基本原理及主要特点免疫亲和色谱是利用抗原与抗体的高亲和性、专一性和可逆结合的原理而建立的一种色谱方法。一、免疫亲和色谱Axen等(1967)和Cuatrecasas(1968)的开拓性工作奠定了免疫亲和色谱(immuno-affinity chromatography,IAC)的研究基础。一般情况下,以农药半抗原与载体蛋白的耦联物为人工抗原,以该人工抗原免疫动物制备多克隆抗体,其中有一部分抗体可能是针对载体蛋白的。传统的分离净化手段如液液分配、薄层色谱、柱色谱净化等费时费力,需要使用较多的有机溶剂,复杂的样品前处理过程还容易造成痕量目标分析农药的变性和损失。2、免疫亲和色谱固相基质的选择近年来,商品化的免疫亲和色谱固相基质越来越多。
参考资料:农药残留分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理想的免疫亲和色谱固相基质应该具备的条件有:①亲水性好,以便与亲水性的配体(抗体)和水溶液中的目标分析物有较好的相容性。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来源《江苏理工学院学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3) 应考虑各点位之间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 使各个监测点位取得的监测资料具有可比性。(2) 需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尽可能以较少的点位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2015年1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点位布设的通知》, 要求所辖市在2015年3月底完成本行政区《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申请方案》。土壤一旦受到严重污染, 需要较长的治理周期和很高的治理成本, 危害也比其他污染更难消除。
2014年12月, 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4]1643号) , 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已有基础和当前实际,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国控点布设工作, 按照国家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布设方法要求, 认真筛选、严格把关, 科学、合理设立土壤监测国控点, 确保点位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本行政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 监测点位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应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 尽可能做到科学布点。
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 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月23日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提出到2015年,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 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工作目标。(2) 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除上述国控点位外, 各市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增加布设一定数量的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省控点位) , 相应开展监测工作, 以适应进一步说清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需要。(5) 一定范围内有历史监测点位, 则用已有点位, 不再重新布设。土壤作为一种有限的资源和地理环境的组成部分, 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3 点位布设原则在考虑可行性的前提下, 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应尽可能做到科学性、代表性和经济性。徐州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要求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 各县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协助共同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工作。暂不设定市控监测点位。
(4) 应结合地区规划考虑点位的布设, 使确定的监测点位能兼顾地区未来发展的需要。2 点位设置要求2.1 点位分类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点位分为以下二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删除相关链接:质量,数量,污染。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国家要求, 结合本省实际, 编制了江苏省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实施方案。
2.2 点位数量《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各市耕地面积占各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对点位数量进行了估算 (见表1)。土壤污染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难恢复性土壤一旦受到严重污染, 需要较长的治理周期和很高的治理成本, 危害也比其他污染更难消除。(5) 一定范围内有历史监测点位, 则用已有点位, 不再重新布设。对于国控点位, 省控点位能够起到空间加密和类型补充的重要作用。暂不设定市控监测点位。
(1)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为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需要布设一定数量国控监测点位。土壤作为一种有限的资源和地理环境的组成部分, 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2) 需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尽可能以较少的点位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2015年1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点位布设的通知》, 要求所辖市在2015年3月底完成本行政区《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申请方案》。
土壤污染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难恢复性。(4) 应结合地区规划考虑点位的布设, 使确定的监测点位能兼顾地区未来发展的需要。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国家要求, 结合本省实际, 编制了江苏省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实施方案。徐州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要求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 各县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协助共同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工作。2 点位设置要求2.1 点位分类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点位分为以下二类。国控点位主要包括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特定点位3种类型。
(1) 监测点位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应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 尽可能做到科学布点。3 点位布设原则在考虑可行性的前提下, 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应尽可能做到科学性、代表性和经济性。
2014年12月, 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4]1643号) , 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已有基础和当前实际,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国控点布设工作, 按照国家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布设方法要求, 认真筛选、严格把关, 科学、合理设立土壤监测国控点, 确保点位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本行政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 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月23日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提出到2015年,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 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工作目标。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区域以耕地、饮用水源地和污染场地等为主, 在一段时间内能够代表布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点位数量适宜, 同时具备动态和可更新性。
(2) 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除上述国控点位外, 各市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增加布设一定数量的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省控点位) , 相应开展监测工作, 以适应进一步说清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需要。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删除相关链接:质量,数量,污染。2.2 点位数量《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各市耕地面积占各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对点位数量进行了估算 (见表1)。徐州市于2015年3月完成全市130个国控点的布设工作, 计划于2020年完成全市的土壤监测工作。
1 任务来源2014年10月, 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2014]89号) , 要求以耕地、饮用水源地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测为重点, 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建立国家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 努力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 切实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3) 应考虑各点位之间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 使各个监测点位取得的监测资料具有可比性。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来源《江苏理工学院学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照GB 15618-1995, 铅、铬、汞三种元素达到了一、二级标准, 而铜元素大部分只能达到二、三级标准, 锌、砷两种元素大部分处于二级标准, 镍元素均匀分布在一、二、三级标准中。
为避免玻璃瓶材质带重金属成分, 盛装容器宜采用无色聚乙烯瓶。由于受到重金属污染, 土壤对人和生物而言将变得非常不安全[4]。